您好!欢迎来到林州市总工会!

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告知书

发表时间:2021-02-05 作者: 【字体大小:

为保障全市外出务工人员或其亲属享有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权益,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到期后所有缴费通道将会自动关闭。如果您或者您的家人尚未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尽快办理。


一、缴费标准


林州市城乡居民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二、凡在2021年1月—3月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自参保人缴费成功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三、为方便广大群众缴费,税务机关为您开通了以下缴费方式,您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


1、已参保人员:已参保是指2020年及以前年度已经在林州市参保登记并缴费的人员续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您可使用河南税务网上税务局APP、支付宝、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市税务局窗口等方式进行缴费。


微信方式:微信内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缴费;或


支付宝方式:支付宝内-“市民中心”-“社保”-“自然人社保征收”-“城乡居民医疗”栏目缴费。


2、新参保办理:新参保是指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2020年及以前年度在其他地区参保转回林州市参保的(如就读时在校参保已经毕业回林州的大学生、异地务工参加务工地基本医疗保险明年不再务工的)、已经中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可持身份证至市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后通过上述方式缴费。


3、参保信息登记有误无法网上缴费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在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信息修改后通过上述方式缴费。


四、重要提醒


全市城乡居民无论采用哪种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请注意确认缴费归属地是否为林州市行政区域,避免误缴费至其它地市,影响待遇享受。20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一定要做参保登记并缴费,否则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阅读量:167次